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返乡要提前24小时报备!村卫生室和个体诊所严禁接诊发热病人

1月11日,自治区卫生健康委党组召开专题会议,针对冬春季特别是春节期间新冠疫情防控严峻形势,进行再动员、再部署、再落实,强调要坚决克服麻痹松懈思想,立足“早准备、严落实、勇担当、保成效”,从严从实从细落实疫情防控责任,慎终如始守住来之不易的防控成果,坚决维护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


截至2021年1月10号24时,全区累计报告新冠肺炎确诊病例264例,无症状感染者40例,已连续321天无新增本地确诊病例。但是,随着冬季气候寒冷,国际疫情波动加剧、险情增大,国内本土疫情呈零星散发和局部聚集性疫情交织叠加态势,防控形势严峻复杂,防控工作面临新挑战新考验。


自治区疾控中心主任林玫介绍:“临近春节,返乡人员大量流动,加上广西处于边境的特殊地理位置,我们广西的疫情防控形势还是非常严峻的。尤其是农村地区发生的风险比较高,农村地区疫情工作相对薄弱,卫生条件差,个人防护意识不强,人员流动增加,村卫生室、私人诊所管理松散,发现和报告病例的意识比较低,疫情传播的风险在加大。”


针对冬春季特别是春节期间疫情防控的严峻复杂形势,广西发布了个人防护等7项“十严格”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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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发布冬春季疫情个人防护等7项“十严格”措施


特别是针对农村疫情防控,要求乡镇党委政府、村委会要成立工作专班开展全面摸排,务工和区外学生返乡要提前24小时向所在村委会报备,对入境人员一律实行“集中隔离医学观察14天+居家隔离观察7天+自我健康监测7天+核酸检测4次”的“14+7+7+4”健康管理服务措施;对国内中高风险地区返乡及外来人员一律实行“集中隔离医学观察或居家隔离医学观察14天+核酸检测3次”的健康管理服务措施。同时,乡镇卫生院、村卫生室及个体诊所要严格落实“早发现、早报告”制度,村卫生室和个体诊所严禁接诊发热病人,发现发热病例及时报告及转乡镇或县级医疗卫生机构发热门诊规范诊疗,医疗卫生机构对发热病人要100%核酸检测。此外,突出对学校、养老机构、车站、机场等重点场所的监管防控,加快推进重点人群新冠疫苗接种等工作。


自治区卫生健康委党组书记、主任廖品琥表示,全区卫生健康系统要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切实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深刻认识做好疫情防控的重要性和紧迫性,自觉扛起防控责任,主动担当作为,干在前、冲在前,做到守土有责、守土负责、守土尽责。“我们卫生健康系统要提前做好思想准备、人员准备、工作准备、物资准备,完善防控聚集性疫情应对预案,加强医疗物资保障,科学调配医护力量,强化医疗救治、医疗检测、院感防控、留观隔离等措施,提升疫情防控应急处置能力,确保一旦出现突发情况,能够迅速反应,高效有力应对,切断传染链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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昨天(1月11日)

来宾市兴宾区疫情防控1号令:

办50人以上活动须审批 


来宾市兴宾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

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令

第 1 号


为做好兴宾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严格落实“外防输入、内防反弹”防控策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经兴宾区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研究决定,现就有关要求通令如下:


一、严格落实重点人群管理措施


(一)落实报告制度。境外、国内疫情中高风险地区以及从事涉进口物品和口岸装卸、搬运、运输等相关工作的来(返)兴宾区人员,必须在抵兴宾区前24小时由本人或其亲友向所在村(社区)或单位如实报告。


(二)全面摸排登记。属地、部门、单位和村(社区)要认真履行对国内疫情中高风险地区、境外以及非法入境人员的摸排、登记、管控等职责;酒店、宾馆、房屋出租人、用人单位等须严格落实住宿旅客实名登记、流动人口信息采集和及时报送制度,发现疫情中高风险地区或境外来(返)兴宾区人员,要及时向属地疫情防控指挥部报告。


(三)境外来(返)兴宾区人员。在第一入境点解除隔离抵兴宾区后,再实施居家隔离医学观察7天,在居家隔离观察第7天进行1次核酸检测,检测结果阴性的,继续实施日常自我健康监测7天,结束前进行1次核酸检测。7天居家隔离观察期间不能外出,单人单间居住,避免与其他家人接触;如7天日常健康监测必须外出,要严格全程佩戴口罩,不前往人群聚集场所,不参加聚会活动。(符合规定的从澳门进入内地人员除外)


(四)国内中高风险地区来(返)兴宾区人员。需持7日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抵达后实施3次核酸检测(纳入管理后开展第1次,第7天、第14天分别开展1次)+集中隔离医学观察。结束后,在体温正常、佩戴口罩情况下可自由有序流动,但仍须做好个人自我健康监测。


(五)国内低风险地区来(返)兴宾区人员。持绿码通行,不要求提供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在兴宾区活动期间,做好个人自我健康监测,须随时按管理要求出示“健康码”绿码。


(六)从事涉进口物品和口岸装卸、搬运、运输等相关工作的来(返)兴宾区人员。需做好14天自我日常健康监测,落实个人防护措施,减少串门走动,出现发热等症状应及时自我隔离并向村(社区)报告。


(七)非法入境来(返)兴宾区人员。在抵达兴宾区后24小时内接受核酸和血清抗体“双检测”,取得双阴性报告后,集中隔离医学观察14天,在集中隔离第7天、14天各进行一次核酸检测,检测结果阴性的,移交公安机关处置。


二、严格落实人员流动聚集管理措施


(一)严控各类聚集性活动。坚持“非必须、不举办”原则,春节前后不举办团拜会、茶话会、年会和大型慰问、联欢、聚餐等活动;严格管控商业演出、文艺演出、体育赛事、展览展销、民俗活动、民间庙会等活动。确需举办的50人以上活动,须提前制定疫情防控方案,报主管单位评估审核,区疫情防控指挥部审批。倡导视频拜年,从简操办红白喜事。家庭私人聚会聚餐等原则上控制在10人以下。


(二)加强师生假期管理。各级各类学校要精准有序安排学生放假离校、开学返校,确保离校学生底数清、返家行程可追踪、家校协同有反馈。家住中高风险地区的学校师生,寒假期间原则上不回家,确需回家的,务必做好个人防护。在校期间,教育部门督促学校落实校园常态化防控措施,严格执行晨午晩检制度,指导师生做好个人防护。


(三)尽量选择就地过节。提倡就地过春节,非必要不出行,确需外出的,应注意查询目的地疫情风险等级,避免前往境外和国内疫情中、高风险地区,并全程做好个人防护。


三、严格落实重点场所、重点环节管控


(一)加强重点场所防控。农贸市场、商场超市、酒店旅馆、火车站、汽车站、影剧院、宗教场所、KTV、酒吧、殡仪馆以及养老机构、教育机构、医疗机构、看守所等场所的业主单位要履行主体责任,严格落实“戴口罩、扫码、测温”和日常消毒、通风等防控措施;旅游景区、娱乐场所、演出场所、图书馆、博物馆、美术馆及电影院等继续贯彻落实“限量、错峰”要求,按最大承载量或核定人数的75%限流开放。行业主管部门要落实监管责任,加强指导、监督、检查。


(二)筑牢冷链食品屏障。农贸市场、批发市场冷链食品相关生产经营单位要主动加入广西冷链食品质量安全追溯系统,严格落实进口冷链食品、进口货物检验检疫证明、业经消毒证明、合法追溯信息证明、核酸检测阴性报告等“三证明一报告”。任何单位和个人非必需不得海淘、代购境外商品,特别是进口冷链食品。


(三)做好医疗机构防控。各级各类医疗机构要严格执行院感防控制度,所有进入医疗机构人员均要戴口罩、测体温、出示健康码。发热门诊患者、新住院患者及陪护人员要配合医师接受新冠病毒核酸检测、流行病学史调查。诊所、药店要发挥“哨点”监测作用,对可疑人员做到第一时间发现、第一时间登记报告、第一时间落实管控措施。 


四、严格落实疫情防控责任


(一)严格落实单位和部门防控责任。激活区、乡镇(街道)、村(社区)三级防控体系,完善畅通防控机制,加强网格化管理,精准排查来自境外、国内中高风险地区和从事进口冷链搬运、加工、运输、物流等人员信息,严格落实健康监测和随访管理等防控措施,消除疫情输入隐患。


(二)严格落实家庭和个人防控责任。广大城乡居民朋友要自觉遵守疫情防控规定,出入公共场所、乘坐公共交通工具时,按要求戴口罩、测体温、扫健康码,保持勤洗手、常通风、不集聚、用公筷、分餐制等良好卫生习惯,保持“1米线”安全社交距离。发现亲属、邻居、同事、朋友有境外、国内中高风险地区旅居史的,要提醒其及时向所在村(社区)、单位报告。发现非法入境者和组织者、接受非法入境者要及时报告;对容留、藏置、运送、雇佣非法入境人员,以及隐瞒个人旅居史、拒不执行疫情防控要求,造成严重后果的,将交由公安机关依法依规予以处理。


(三)加大宣传力度。要结合当前疫情形势利用大喇叭、宣传栏、“一封信”、悬挂标语、微信公众号、微信群等多种形式及时发布国内中高风险地区最新名单,加大自治区疫情防控指挥部印发的《冬春季特别是春节期间疫情个人防护等7项“十严格”》《致兴宾区广大城乡居民朋友的一封信》等疫情防控的宣传力度,使每个人自觉树立疫情防控第一责任人意识,自觉参与到疫情防控工作中,科学做好个人防护,不信谣、不造谣、不传谣,共同筑牢群防群控严密防线。


(四)严格责任追究。对违反本令的单位和个人,视情节轻重,由公安机关依照《治安管理处罚法》的相关规定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兴宾区党员干部要带头落实疫情防控各项措施,管好自己、家人、亲属,带动街坊邻居,协助做好来(返)兴宾区人员排查和监督工作。广大城乡居民朋友发现有违反疫情防控措施的,可直接拨打区疫情防控指挥部0772-6680560进行举报。

          

来宾市兴宾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

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

                                        2021年1月11日